看來很多人沒住過社區大樓
首先,新一點的社區管委會就是賽缺,賽到不能在賽
1. 管委會是無給職,基本上就是做功德,尤其是新社區問題超多超麻煩
主委就是會搞到自己像保母,住戶設備有問題不找建商營造找主委
附近鄰居不爽不能停車不找警察里長找主委
2. 新社區其實不像那些本很厚的老大樓,其實$$$$$都超緊
尤其這兩年新落成入住的案子,當初規劃管理費的時候可能在2020年之前
結果這兩年通膨爆表(別跟我扯主計處公布CPI是多少,事實上就是物業清運都狂漲)
除非違反勞基法,不然那種中大型社區大概就是收支平衡,小型社區會虧錢
3. 多數停車位這種東西在新大樓社區裡面都叫做"約定專用"
本質上沒有獨立權狀,也因此屬於公設,只是約定專用給區分所有權人
也因此車位無法獨立買賣,只能過戶給同社區的其他區分所有權人
這也是為什麼,要改變任何停車位使用制度,必須經過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投票
(也就是住戶大會)
不是管委會說了算,今天只要有一戶去刁這件事情,就只能從制度面下去著手
管委會就算想幫,但要是當初管委會成立的時候要求停車場只能停車不能放置物品
住戶於法上確實是站的住腳
很多人都以為停車位我買的我想要做什麼就做什麼,我在上面放個馬桶都沒關係
事實上是錯的.....網路很方便,可以多google一下
你可以去買有權狀的停車位,如獎勵停車位或增設停車位,然後有獨立出入口
(如社區型透天),基本上就不太有使用上的問題
4. 很多社區禁止停車位擺放"雜物",是因為開放一樣很可能就有第二樣
舉例來說,今天嬰兒車,明天是不是就腳踏車,後面就會有學步車、板車....
最後大概就大家都亂放了
大家喜歡乾淨整齊有良好管理的社區,那勢必規則就會相對嚴格
像是那種停機車在車位上的,好的社區絕對不會發生啦
一來是安全問題、二來是社區整齊度的問題
人就是這樣,今天開放停機車明天開放走道放鞋櫃後天開放逃生梯堆雜物
至於輪椅這案子,老實說大概87%是有跟人結怨
因為輪椅是必要行走工具,多數人大概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那種假如只是過於熱心看不慣的大概管委會溝通也能請對方不要正式投訴
因為一旦投訴了就要走流程
社區很多事情都是要靠溝通解決,一旦走了流程,情況就會變得很複雜
尤其是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出席率、還有投票率更是難以掌握
要是沒修改過門檻,很多事情幾乎是無法實施的
然後實務上,其實很多身障者在"溝通"上面是非常強勢的
當然可以理解他們因為自身條件必須要面對更多困難
但強勢並不是在應對所有事情上都是最好的解決辦法
況且有些強勢已經超過所謂"溝通"的範圍了
各位應該沒看過身障者沒事把社區保全+物業+打掃阿姨當狗罵的吧?
※ 引述《jfy1989 (jfy1989)》之銘言:
: 蛤?意思是說
: 去年你們社區有人檢舉身障人士
: 因為他在他私人車位旁邊放置「輪椅」
: 然後區大會經過投票
: 多數人都認同應明令禁止身障人士在車位旁放「輪椅」
: 於是身障人士被迫「違規」一年
: 直到今年5月才通過身障人士的輪椅不屬於雜物
: 我沒理解錯吧?
: 如果上面我沒理解錯
: 那今天這位身障人士因為輪椅上出現未知液體
: 產生過激反應,不是情有可原嗎?
: 畢竟一個弱勢處在充滿敵意的環境
: 防衛心重一點,不能算愛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