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老師治療學生青春痘竟「吸雞雞」4次 判6年6月刑
2023-11-01 10:39
聯合報/ 記者 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新北市陳姓國小老師以獎勵課業進步、陪同治療青春痘為由,載12歲的學生回家,卻撫摸、
吸吮他生殖器,學生懼於權勢而隱忍。陳食髓知味,1個多月三番兩次替學生口交,學校主
任因發現陳與學生窩在電腦教室儲藏室,覺事有蹊蹺,東窗事發。士林地方法院依4個對於
未滿14歲之男子為性交罪判陳6年6月徒刑。
陳姓老師原在學校當英文、體育老師,去年已遭解聘。
2021年11月5日傍晚,陳以「帶你去看青春痘」為由騎機車載學生回家,但他讓學生坐在床
上、脫褲子,接著替學生口交十幾秒。12月中旬,陳又帶學生回家,同樣的情節重複上演,
之後帶學生去淡水買鞋子。12月23日中午,陳叫學生去體育館看鞋子,學生先進器材室,陳
就將門鎖起來,再度口交。12月30日中午,兩人到電腦教室搬東西,陳又趁機脫學生褲子,
當時學校主任來敲門,學生趕緊穿褲子,陳待主任離去,繼續激情。
陳姓老師不否認曾與學生在家裡、學校體育器材室、電腦教室的小房間獨處,但否認猥褻、
性交,並表示因學生英文考試成績好而請對方吃飯、帶對方到皮膚科診所就診、購買田徑用
球鞋、要與台灣大學學生進行英文視訊而到電腦教室找耳機。
士林地院審理認為,學生在偵訊和審理時說詞一致,證述具體,如不是親自經驗且印象深刻
,難以憑空杜撰,不可能誣陷老師。
而本案是因為學校主任、訓育組長在2022年1月7日尋找學生遺失的手機過程中發現「怪怪的
」,且主任回想起曾撞見陳姓老師與學生共處一室、上鎖房門,經詢問後才發現內情,家長
才帶著小孩到金山分局報警,士院認為證人證述可信。雖然學生沒有主動說出被性侵一事,
但在經主任詢問後也決定不再沉默,士院認為沒有可議之處。
一審認為陳身為教師,深受學生信任且易成為學生的效仿對象,卻沒能樹立典範而逞私慾,
還有恃無恐屢屢再犯,影響學生人格發展,判他6年6月徒刑。
https://uc.udn.com.tw/photo/2023/11/01/realtime/26735456.jpg
新北市陳姓國小老師以獎勵課業進步、陪同治療青春痘為由,載12歲的學生回家,卻撫摸、
吸吮他生殖器,學生懼於權勢而隱忍。陳食髓知味,1個多月三番兩次替學生口交,直到學
校主任發現陳與學生窩在電腦教室儲藏室,覺事有蹊蹺,東窗事發。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
照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54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