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山良田改種電,助農林股票飆漲,農業部強硬回應:「農地農用」底線不容挑戰
上下游記者 林吉洋·愛地方·2023 年 11 月 21 日
屏東內埔老埤農場原為台鳳農場,後轉手由農林公司改作台灣最大茶園,然而在新資方南
陽實業入股後,規劃轉型開發太陽光電,擬在 717 公頃農場範圍內,規劃 400 公頃設置
光電,另設計農電共生案場,全案正在籌備階段,預計選後提案叩關。
本案經《上下游》報導後,引發社會大眾關切,農業部也在今(21)日鄭重聲明「並無同
意大武山下 400 公頃農地變更種電」一事;也強調尚未接獲審查或徵詢同意,而且該案
農地涉及農企業法人購買農地的「承受許可」資格,所有權人必須遵守「農地農用」的義
務,不論個人或企業私有農地皆無例外。
農林進軍太陽光電,加上碳權潛利可期,股票立刻飆升漲停
事實上,台灣農林公司自 6 月與寶晶能源簽訂「屏東老埤農場土地建置太陽光電發電設
施」租約後,不斷釋出利多消息,刺激市場想像空間,股票立刻飆升,根據《工商時報》
報導,「6 月1 日在外資轉賣與自營商連四買帶動下,股價衝上 23.7 元作收,上漲
6.52%,單日成交逾 5 萬張,成交量較前一日翻 8 倍。」
因光電收益與未來碳權潛利可期,7 月 31 日投資快訊也指出,「外資連 4 天買超,該
公司股價在 7 月飆升漲停」,可謂是未演先轟動,光是股票收入就獲利甚豐。
農業部:任何人或企業都需遵守「農地農用」義務
然而本案變更面積甚大,更牽涉到我國農地政策底線,農業部甚至在 11 月 21 日新聞稿
內罕見地以強硬措辭表示,企業法人購買農地,甚至企業經營權發生變更,都不能挑戰農
地受到國家政策及法規保護,限制所有權人必須遵守「農地農用」的義務,不論個人或企
業私有農地皆無例外。
農業部解釋,自 2000 年修正《農業發展條例》以來,農地僅限自然人買賣,企業法人購
買農地受到嚴謹限制,只有「資本密集或技術密集類目」的農企業法人始可購買,屬於特
許性質,目的是希望透過企業技術或資金之力,協助產業升級,幫助農業永續發展。
因此企業法人申請承購農地時,其提出的「農業經營利用計畫書」為審查重點,經審查同
意後就必須維持所核准的農業經營利用,並無所謂「已經營若干年即完成使用而可變更作
他用」之情事。農林公司承受該筆土地係以茶葉生產之名,作為茶產業重要生產基地,歷
年受到農業部各單位長期輔導。
農業部指出,如報導指稱該公司擬變更申請面積高達 400 公頃,送審將由內政部區委會
審查,且涉及環境生態議題甚多,亦須經在地溝通,絕非可輕易變更。至於業者擬採取農
電共生模式,結合茶樹與光電經營,農業部再次強調「地面型農電共生」仍在試驗階段,
並無開放。
農業部重申推動綠能發展的政策立場,「在維護糧食安全及保護農地永續經營前提下,以
農業為本、綠能加值為原則,跨部會合作推動農業綠能政策」,目前地面型光電與農漁業
結合的形式,僅開放漁電共生,公告區位達 20905 公頃,僅開發 2150 公頃,仍有很大
推動空間。
屏科大及地方人士:不宜變更
本案雖尚未正式申請,不過消息披露後引發地方強烈反對聲浪,緊鄰農場的中林村居民過
去飽受淹水之苦,擔憂未來光電施工會再度引發水患。也有不少居民反應,一旦 400 公
頃良田蓋上光電板,對當地地景、生態、觀光發展都將帶來致命影響。
由於本案基地緊連南台灣最大農業學府─屏東科技大學,農學院院長徐睿良教授表示,農
學院大部分老師對本案皆表示反對,因為本案面積太大,改為光電板後造成的生態衝擊難
以評估。雖然業者有來找農學院部分教師洽談合作,但本院教師認為影響太大覺得不宜,
也婉拒合作。
屏科大森林系教授陳美惠則認為,老埤農場涵括在大武山生態系內,對鄰近淺山生態衝擊
需要評估,尤其存在二級保育鳥類黑鳶重要棲息地,開發後將改變草原食物鏈,影響不容
輕忽。
如果本案開發成功,將打破業界紀錄,成為全國最大地面型光電案場。每 1MW 發電獲利
最高可達 600 萬元,以開發目標量 480MW 估算,一年發電效益可達 28 億元之譜。然而
從另一方面換算,大武山與沿山公路的綠色景觀損失,還有生態與環境風險的成本,卻無
從計算得失。
該案循農地變更管道,依規定須經內政部區委會審定,農業部是當然委員之一。雖然農業
部表示目前未開放農電共生,也傾向不同意本案,但與經濟部能源署對老埤農場光電開發
案看法並不一致,這起農地變更種電案命運仍在未定之數。
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195440/
備註︰
任何人或企業都需遵守「農地農用」義務
但有些人或企業比其它人更平等
https://i.imgur.com/ZYDvC2R.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