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nywang945 (好)》之銘言:
: 回歸台灣法律
: 很多人在吵的論述是:台灣就是犯法
: 那很好 代表台灣人都很有法治觀念
: 那問題來了
: 法律有規定有案底的人不能出席活動?
蘇珊
: 真的是奇怪了
: 所以說台灣就是民粹
: 因為自己討厭所以為黑而黑
工三小?不能因為自己的主觀判斷來討厭一個人?
對啊,我就是討厭toyz啊。不管他詐賭、販毒還是機掰人,都隨便,反正我就是討厭。
但討厭歸討厭,沒人說他去頒獎違法啊,
也沒有人說因為他頒獎,要把他抓起來關啊。你扯法律幹嘛?我們有說頒獎犯法?
我們就是單純討厭toyz,所以不爽他去當頒獎人啊,
就認為犯法的人,不應該當頒獎人這種有殊榮的身分啊。
現在是怎樣?不能自由批評別人?批評了就是民粹?
還是只有塔綠斑才能罵人?別人罵都是民粹?
然後回來說,你說美國、荷蘭、澳洲怎樣。
對啊,他們大麻合法,但在台灣就是不合法啊。
惡法亦法啊。不爽怎麼不去修改法律?大家不是都有投票權?
既然法律訂了就要遵守,就算你認為這法律很瞎機巴亂訂。
不然我也認為不能隨地抽菸是剝奪我自由的惡法,所以我每天都在公共場所抽菸,
你是不是也會覺得我很白爛?
所以,法律就是法律,訂了就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