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一妹激戰2男!最後只有他被告 只因射

作者: TOMMY75410 (禿米)   2024-01-05 13:12:04
對…真的是世風日下…
想不到交友軟體竟然殘害少女如斯!
請問一下各位,我剛剛下載完探探了
要怎麼才能找到少女,我想要先勸導她們認識廉恥!
※ 引述《ha3810996 (微八嘎囧)》之銘言:
: 高一妹激戰2男!最後只有他被告 只因射後不理惹怒她
: 壹蘋新聞網
: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中26歲吳男去年透過「探探」交友軟體搭訕資料為「23歲

: 、「就讀文藻外語學院」的正妹,攀談後得知她實際上才15歲讀高一,仍約她開房間激

: ,少女當時背著高中書包赴約,但獻身後吳男就不理她,後來爸爸檢查她手機發現約砲

: 話,而且女兒在吳男之後還跟另名男網友相約做愛,但少女堅持只告吳男,只因他射後

: 理太惡劣。二審考量吳男承諾賠償60萬元達成和解,依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

: 刑8月。
: 辯她相片像女大生
: 吳男辯稱「探探」交友軟體最低註冊年齡為18歲,而少女不僅填載「23歲」、「就讀文

: 外語學院」,照片上有化妝、塗抹口紅,樣貌與大學女生無異,實在難以發覺她未滿16

: ,本案起因是雙方分手時不愉快,分手後,少女另與男網友在汽車旅館內口交,卻只對

: 提出告訴,顯然對他懷有強烈憎恨,有陷他入罪的強烈敵意。
: 獻身後感覺被騙
: 但少女證稱當天她放學後穿著學校體育服,拿著印有某某高中字樣的書包,在校門口搭

: 吳男的車,見面時有跟吳男坦承自己15歲,但吳男仍然帶她進汽車旅館做愛。
: 法官問少女為何只針對吳男提告,卻沒有告另名男網友,她說:「因為當時我跟吳男有

: 愛關係,後來分手,我覺得好像被騙。」並抱怨吳男跟她嘿咻後就開始冷淡,甚至不理

: ,「我因為生氣所以把事實講出來」,但另名男網友態度不同,事後並未不理或冷淡。
: 少女問「有要做很久」
: 法官勘驗雙方見面前的對話訊息,少女稱:「23是謊報的。」吳男回覆:「可惡,我被

: 了。」但仍邀她去汽車旅館:「房間錢我出,妳請我喝茶可以吧,開車,騎車也可以。

: 少女稱:「去汽旅開車比較好吧,騎車我還穿著校服誒。」、「有要做很久?」吳男:

: 起碼要給我兩個小時吧。」
: 依據相關事證,法官認定吳男事前已知少女在「探探」交友軟體所填載的年齡資料是假

: ,觸犯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吳男承諾賠償少女6
0
: 萬元達成和解,且已先付7萬元,其餘分期月付1萬,因此輕判8月徒刑。可上訴。
: https://tw.nextapple.com/local/20230104/9B87BE692FE4794F10C9D17900A702FF
: 看來跟之前「是不是要捉i 」的新聞
: 是同一個案件
: 探探下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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