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新聞/挺誰當立法院長「黃國昌提4

作者: tspes40801 (tspes40801)   2024-01-18 08:24:50
※ 引述《jaxson (jax)》之銘言:
: 基本上國昌同學就是把2015蔡同學美美的計畫拿出來重新上台報告,並且要求執行。
: 蔡同學寫得很好阿,放到現在每字每句我們都支持阿,只是蔡同學當初為何沒做?
: 有沒有三票都投民進黨的人可以出來解釋解釋,相信大家都很疑惑這點...
針對國會聽政調查權,我們校長秘書長,麻柯伯伯有出來解釋(罵大家沒讀書o):
https://www.google.com/amp/s/newtalk.tw/news/view/amp/2024-01-17/905693
「黃國昌提出國會要有「聽證調查權」,柯建銘直呼不理解憲政體制,憲法中哪條規定國
會有聽證權?反觀是國會有調查權」
不過麻柯伯伯不知道是忘記還是故意,先把“聽證調查權”故意分成“聽證+調查權”,
然後再把調查權等同於文件調閱權,那這有什麼問題呢?
1. 調查聽證權(調查權):除了可調閱政務官文件,還可以要求進行聽證程序,有法律
責任
2. 文件調閱權:只准調閱官員文件
這些事情可以從釋字585號得到充分的回答:
https://i.imgur.com/Itry5Jn.jpg
「必要時並得經院會決議,要求與調查事項相關之人民或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
,並得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於科處罰鍰之範圍內」
也就是說,立法院早就因為釋字585被認可擁有聽證調查權,但因為沒有共識修法,立法
院的聽證調查權就這樣停滯了超級久
這也不是我說的,是公督盟說的:
https://ccw.org.tw/news/2023110802
還有,麻柯伯伯也可能因為年老忘記2012年時,我們的其邁學長、麗君學姊、俊俋學長,
早就在我們的蔡同學美美成為班長前,提出了相關訴求: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12343&pid=157527
「大法官釋字585號並指出「必要時並得經院會決議,要求與調查事項相關之人民或政府
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並得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於科處罰鍰之範圍內,施以合
理之強制手段」,李俊俋說,希望王院長站在憲政高度,協調朝野黨團,共同促成國會改
革。」
麻柯伯伯要不要現在問一下俊俋學長是不是沒讀書呢,看看邁邁、麗君、俊俋前輩們的英
姿,是否有讓麻柯伯伯的失憶症減緩了呢?
https://i.imgur.com/F5584Lr.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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