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ETtoday
2.記者署名:黃哲民
3.完整新聞標題:厚片女控小2號男同事企圖性侵不成 法官量體重認定誣告判刑6月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南部1名女子指控餐廳外籍男同事拿剪刀抵住她喉嚨企圖性侵,檢方查明女方說詞諸多可
疑,將性侵案不起訴確定,男方反控女方涉嫌誣告,痛批女方欺負來台工作的外國人,女
方堅稱男方仗著體型優勢非禮,法官當庭測量確認雙方身高一樣,但女方體重比男方多出
30公斤、男方顯無體型優勢,加上僱主證詞對女方不利,二審仍依誣告罪判女方6月徒刑
,可上訴。
本案女方原先提告指稱,2019年8月底到職不久,屢被任職10多年的變態外籍男同事阿B毛
手毛腳,對方在廚房用手機播A片逼她看、從後熊抱她掐捏胸部,還拿剪刀抵住她喉嚨企
圖性侵,幸好她奮力掙脫、受傷就醫,事後阿B在餐廳當著僱主面前下跪向她道歉。
阿B到案喊冤,檢方查出女方驗傷單跟口述案情不符,僱主說從沒目睹女方所說過程,反
而看過女方因工作糾紛捶打阿B,且女方自稱受侵犯、卻照常上班,次月因聲稱工作圍裙
被老鼠咬破、被僱主看監視畫面抓包她自己用剪刀剪壞等事,女方才告阿B,檢方認為有
許多可疑之處,將阿B不起訴處分確定。
阿B提告反擊,指女方無中生有、欺負來台工作賺錢的外國人,害他寢食難安,涉嫌誣告
。女方堅稱委屈,找了閨蜜與教會多位教友甚至牧師、醫師作證,說她確實曾訴苦遭阿B
非禮還受傷,她認為僱主夫妻可能忘記部分重要細節,請求調閱餐廳內的監視畫面佐證。
法官指出,雖然女方聲稱在店內2樓遭阿B持刀企圖非禮時,店內監視器因故障沒錄到任何
畫面,但當時僱主就在店內1樓,沒聽到女方所稱高聲尖叫等異響,且女方反映後,僱主
發現監視器壞掉,立刻找包商修復並加裝鏡頭,之後沒錄到女方指稱阿B下跪道歉的畫面
,僱主也證稱沒看過阿B下跪道歉。
法官查明女方向僱主反映遭侵犯後正常上班、與阿B共處一室毫不避諱,沒再提起此事也
沒立刻驗傷提告,次月中旬女方聲稱工作圍裙遭老鼠咬破,被僱主看監視畫面發現是她用
剪刀剪壞,女方又聲稱遭阿B襲臀,僱主找雙方一起看監視畫面仍舊沒這回事,卻錄到女
方捶打阿B,女方隔天曠職報警,警員到店裡訪查時,女方冒出來指控遭性侵。
法官認為女方對阿B的指控存有許多矛盾,針對女方主張阿B仗著男性體型優勢侵犯的說法
,法官目視心裡有數,仍當庭用量尺與體重計測量,確認雙方身高都是160幾公分,但阿B
體重僅約66公斤、女方破百,女方聲稱發福,不過案發時應該也有97公斤。
法官認為阿B體型沒有壓制女方的絕對優勢,而女方找來的證人,全聽女方一面之詞而力
挺,作證時卻不經意抖出女方謊稱老闆娘是單親媽媽、女方自稱出車禍不能上班被扣薪等
虛構情節,甚至女方自稱右胸瘀青疼痛等傷勢,並沒出現在驗傷單內。
法官指女方雖被診斷出焦慮、憂鬱和恐慌症狀,但就醫時間距離她所稱案發時間已隔數日
到將近1個月,無從證明與阿B有關,反而阿B據理力爭、忍受偵審過程煎熬,經法院協助
克服語言障礙得以說明來龍去脈,更顯女方誣告行為所造成的嚴重危險性,一、二審均依
誣告罪判她6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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