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邵心杰
3.完整新聞標題:
廣邀全台單男參與「大風吹」性愛轟趴 發起情侶檔這麼判
4.完整新聞內文:
50歲張姓男子與56歲范姓女友經社群軟體廣邀全台單男,參與「大風吹」性愛轟趴,每人約
收取3千元不等費用,去年8月24日台南中西區民宿徹夜狂歡時,警方聞風找上門,當場逮捕
來不及著衣7男3女,台南地院認張、范女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各處6月、5月,可易科罰金
。
檢警調查,張以手機通訊軟體LINE成立「麻辣香腸團購生活網」群組,另在通訊軟體「X」
(原推特)成立群組,張、范女分別以暱稱在兩群組發布「8/24台南(四)鳥類訓練師、人妻
情慾按摩師、gg修復師、足療師、歡淫單男一起來體驗、大風吹…」、「8月24日單男等我
們、多人三小時不限次數3300、飲料毛巾套套潤滑劑現場準備…」等暗示舉辦性愛派對訊息
。兩人以私訊向洽詢網友說明性愛派對時間、地點及費用為3000元至3300元不等訊息。
另與李、張、葉等3名女子聯繫,以不用支付參加費用,並可與均分男性參加者所繳交的報
名費,扣除租屋、用品等費用後的利潤為代價,邀約3女參加俗稱「大風吹」性愛派對,媒
介3女與付費參加男子性交營利。
去年8月24日下午3時許起,張男租用中西區巷弄內民宿作為場地,計有黃姓等7名男子報名
參與性愛派對,與李女等3女狂歡性交。
警方得知訊息後,當晚8時30分許,持台南地院搜索票前往搜索,當場查獲7男3女,並扣得
保險套256個、保險指套191個、潤滑劑7瓶及現金4萬6300元等物。
台南地院審酌,張及范女2人不思循正途營利,透過網際網路方式招攬男客後,媒介、容留
成年女子與男客從事性交易,來獲取不法利益,敗壞社會善良風俗,所為實不可取。惟念2
人犯罪後均坦承犯行,具有悔意,態度尚可,認張、范女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各處6月、5
月,可上訴。
至於10名參加轟趴性交易7男3女,案發時,台南市警二分局分別以社會秩序維護法各裁罰30
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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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體力活不能收取工資嗎
勞動部給我出來解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