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民黨推「藐視國會罪」 綠委酸爆:那盧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4-03-05 20:50:33
其實在制定規範之前,要先思考到的是施行方式吧...
畢竟「藐視議會」(部分地區稱「侮辱議會」)的規範,在不同國家自有不同構成條件或
執行方式
以目前個人居住地為例
在某些情況下,無辜不出席會議、拒絕聽證會傳喚,甚至是妨礙(不尊重)職權行使者,
都有被定罪的風險
中標者,有可能將受有期徒刑之罰...
而說回來這方面,政治界的陰暗面相信早是有目共睹之事
既然對中立立場的保持問題無法有所堅持,真的要強行推進的話,恐怕百害而無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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