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lw4e (可以吃嗎?)》之銘言:
: 憲法規定得很清楚?你是看哪國的憲法?
: https://i.imgur.com/8rO0Lfv.jpg
: 憲法提到總統選舉只有這句,然後修半天
: 現在正副總統選舉方式是選罷法裡面,到
: 底是關憲法屁事啊
: 既然不關憲法的事是要釋什麼憲啦
憲法增修條文
第 2 條
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
自中華民國八十五年第九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實施。
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
,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
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以法
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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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寫得清清楚楚,就是「得票最多的贏」
然後有人還嗆說你以為比翁教授懂?實際情況是根本也不是他說得算,
對這幾段文字有疑問,就是去找大法官,只有大法官能解釋憲法。
八卦是在這次總統大選前,吵最多次兩輪投票制的,絕對是柯p支持者,
因為他們都以為這樣改選制就能贏。
後來投出來,發現改兩輪投票制,柯老三就完全沒希望後,就紛紛散了。
然後這次第二名是國民黨候選人,就輪到國民黨的人出來吵要兩輪投票制
了XD
好吧這也不算啥八卦。
那來個歷史八卦,其實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選舉,曾經採用兩輪投票制唷!
行憲後第一任總統選舉,就是採用兩輪投票制,
詳細可查
1948年總統選舉
總統如大家熟悉的,投出了蔣中正
但副總統(當時是分開選)這邊就悲劇,蔣中正屬意孫科
(孫科=孫中山長子)
然而大家愛的卻是李宗仁,結果鬧了三輪投票後,居然都沒
人得到多數。最後才用相對多數的投票,第四輪投出了...
李宗仁!
但蔣中正、李宗仁兩人不合,當時就已經在檯面下。後來逐
漸弄到檯面上,就有後來蔣中正下野、李代總統的事情。
兩輪投票結果,是否會比較好,其實可看歷史、他國選制。
大家討論後決定,然而現在大多都只是
「哪個選制乍看對我支持的人/政黨有利」
支持者就開始吵....
那下次選舉即便選制改成自己希望的,選舉結果又不如預期
,大概又會吵別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