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TVBS
2.記者署名:
記者 藍婷瀅 / 攝影 簡大程
3.完整新聞標題:
沒通知書影響出庭! 原來是郵差「便宜行事」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youtu.be/ZYcldqmx5Z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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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TVBS
宜蘭有民眾日前因為判決敗訴,想要回頭查資料,結果發現,自己根本壓根沒有收到先前
簡易庭的"開庭通知",回過頭詢問郵局,郵局卻說文件標註已送達,簽收人還是勾選同居
人,但幫忙簽收的,明明就是隔壁縣議員服務處的人員!原來是郵差便宜行事,因為這種
郵件只能本人或同居人簽收,甚至還有一欄簽名,疑似是他自己簽的。
男子拿著一疊文件氣沖沖地走進服務處,也不管旁邊有其他人,直接劈頭大罵。來聊天的
民眾也被拉著一起聽,實在好莫名其妙。不過男子會這麼生氣,是因為這個簽名。
服務處人員黃小姐:「郵局的督察要求我承認,這兩份都是我簽的後續他會處理,然後他
還對我怒罵跟咆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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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被指控的服務處人員實在好傻眼,根本就不是自己簽的,沒做過的事幹嘛承認。
整起事件是張簡易庭的開庭通知而起,去年12月22日,宜蘭有名郵差送信,是要將開庭通
知送到當事人手上。但住家沒人,旁邊縣議員服務處的人員就熱心幫忙代收,簽名後就將
通知書放到當事人的信箱裡,結果當事人後續表示,自己根本沒收到,疑似影響到判決結
果,因此找到郵局詢問,郵局卻說有人收件。
法院庭長宜蘭地方法院庭長黃永勝:「訴訟文書的送達,原則上有包括對本人送達、還有
代理人同居人送達都可以。」
這種文件基本上就是要本人或同居人,但郵局調閱出紀錄,發現簽收的兩欄都是服務處人
員,郵差還勾選同居人,不過服務處人員堅稱只有簽一欄,另外一個疑似就是郵局人員仿
簽的,質疑是不是根本就是在便宜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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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副局長歐鴻煊:「未來我們會請各投遞段的同仁,一定要依規定來投遞郵件,絕對不
能有便宜行事再發生,影響到當事人的權益。」
目前郵局公司已經介入調查,確認是業務疏失向當事人致歉,並記負責郵務士兩次申誡。
而當天到場的督察,事後也道歉說明他們誤會了,但這種草率的行為,不只影響當事人,
恐怕也會涉犯刑法偽造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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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好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