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指「1450網軍」月入數十萬 中天電視台被

作者: jal809 (jal809)   2024-03-30 00:20:22
自由
指「1450網軍」月入數十萬 中天電視台被NCC裁罰敗訴確定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中天電視台某談話性節目,被檢舉在2000年總統大選前,有特定
來賓在節目爆料稱1450網軍動輒月入數十萬元,散布不實選舉資訊,違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定該節目未經事實查證,誤導民眾,具有疏失,裁罰中天
電視台60萬元,中天電視台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今判中天敗訴確定。
判決指出,中天電視經營的中天新聞台於2019年11月6日23時26分播出的「新聞龍捲風」談
話性節目,以「綠扭曲怕青年議題被韓殺到底?強強滾:有網軍都要翻了」為標題的相關內
容,由一名節目來賓稱:「有1個1450(網軍)跟我說,你叫那些人不要罵我們,我們1450
一個月領新台幣10幾萬元是基本的,也有領30、40萬元,高的領100多萬,整條線像肉粽這
樣,你說你讓我們賺到12月底,讓我們賺,因為明年1月11日要選舉了」、「民進黨時代才
有1個月10幾萬、20幾萬,這是1450講出來,他說有的賺50、60萬,兩個月給他們賺幾十萬
,元是基本的,也有領30、40萬元,高的領100多萬,整條線像肉粽這樣,你說你讓我們賺
到12月底,讓我們賺,因為明年1月11日要選舉了」、「民進黨時代才有1個月10幾萬、20幾
萬,這是1450講出來,他說有的賺50、60萬,兩個月給他們賺幾十萬,賺到12月底,他1月1
號到1月11號投票那10天才會回過頭來說,我們良心發現會來支持韓國瑜,因為我們所做的
都是假的都是騙的」等語。
民眾認為該節目說詞不實,向NCC提出檢舉,NCC通知中天電視說明。NCC認為,該節目由來
賓指稱特定人士收受具體金額,散佈不實的選舉資訊,內容未經事實查證,主持人也未進一
步詢問,或聲明該資訊尚待確認應持保留態度,以不完整偏頗內容,誤導民眾對選舉相關公
共事務的認知,以致損害公共利益,已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等規定,裁罰中天
新聞台60萬元。中天不服,提行政訴訟。
中天新聞台主張,NCC未給予其參與聽證程序的機會,原處分違背法定程序,應予撤銷。該
節目是政論節目、談話性節目,並非新聞節目,未違反事實查證原則,不適用於廣播電視法
第27條第3項第4款規定,且來賓所言屬「意見表達」,不是事實陳述,並未違法,何況,錄
影結束後,中天新聞台工作人員曾詢問來賓消息來源,已善盡查證義務。
NCC則稱,「新聞龍捲風」節目雖以政論節目形式播出,但仍屬於製播新聞的範疇,其內容
是對於政治議題的事實陳述,而非意見表達,並以播放該來賓的陳述作為內容,實質上與傳
統新聞節目,以採訪特定人士發言作為報導內容,並無二致,均應受到事實查證原則所拘束
,裁處於法有據。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NCC作成程序並未違法,中天電視台播送該節目確有違反事實查證
原則,以致損害公共利益,經查,該節目內容縱然部分參雜有來賓個人對民進黨的主觀評論
,但主要論述基礎仍在傳述、報導前述民進黨透過網軍,散佈不實選舉資訊的事實,與單純
意見發表或評論不同,該節目指涉特定政黨濫用網路製造假訊息,節目內容已違反廣告法第
27條第3項等規定。
北高行審理後認定,中天新聞台是衛星廣播事業,卻放任該節目違規播出,即使無法認定有
故意,卻是屬於「應注意並能注意,而未注意」,主觀上有過失,因此NCC裁處60萬元,有
其依據。中天不服,提起上訴。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北高行判決並無違誤,認事、用法無不當之處,今判中天電視敗訴確定

1450網軍(1450)為台灣網路用語,用於諷刺偏泛綠、具台灣主體意識或民主進步黨的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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