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陳恩惠
3.完整新聞標題:
桃園消防助理員約炮偷拍又性侵 驚涉20年前3起持刀強盜性侵懸案
4.完整新聞內文:
任職桃園市消防局秘書室楊姓助理員,去年2月某日凌晨約炮網友A女,
趁對方服藥後性侵得逞,事後刪除對話紀錄不告而別,
比對DNA發現他另涉北市2002、2003年間3起持刀強盜性侵的懸案。
警方據報趕赴辦公處所搜得電腦資料夾「花冊」找到遭偷拍B女提告,
桃園地檢署偵結起訴,全案正於桃園地院審理中,
至於懸宕多年的冷案也因警方未報指揮又延遲移送,已逾20年追訴期。目前楊男羈押中。
起訴事實指出,40歲已婚楊男去年2月21日凌晨1點以暱稱「阿當~」
在交友軟體「Goodnight」找對象,結識A女隨即駕車趕赴女方台北住處,
見女子躁鬱症發作,吃完藥全身無力且逢生理期無意發生關係,
仍不顧她的拒絕強行「闖紅燈」性侵得逞,並趁女子清洗期間,刪光雙方在交友軟體、
Line對話紀錄等訊息後逕行離去,女子凌晨4點打電話向父親求救,
因病發住院並向北市警方報案。
警方將採檢DNA送驗,並向交友軟體公司調閱A女配對及聊天紀錄、Google用戶註冊資訊
,發現2月21日當天凌晨1點45分會員暱稱「阿當~」男子曾傳訊「我到了」字句,
進而清查會員註冊資料及聯絡電話確認楊男身分,
另有楊的基地台位置於2點45分至3點44分均在A女住處附近,
並有社區訪客登記簿佐證,確認楊曾進入A女住處。
北市婦幼警察隊去年10月3日上午9點至楊男位於桃市消防局秘書室的辦公處所搜索,
在他使用的電腦內發現名為「花冊」的檔案,內有多名女子遭偷拍的裸身影片及照片,
除了「A女住處」的外,還有「中壢B女台北room18夜店」資料夾內有2部偷拍影片,
經查發現B女也是「Goodnight」會員,同月19日警方主動聯繫告知,才知遭偷拍。
B女指控,她與楊男透過「Goodnight」認識,2022年6至7月間,
雙方曾約炮並在桃市中壢區某商務旅館發生關係,沒想到會遭楊男於性交過程中,
以手機偷拍她裸露全身的2部性影像,本不願提告,
後經承辦檢察官多次懇談鼓起勇氣提告。
偵訊時,楊男坦承與A女發生關係,但否認有對她性侵,
辯稱他不知A女為身心障礙患者,是因對方一直要求發生關係,
且雙方談妥發生一夜情,之後不要再連絡;
但A女證稱,當時病發藥效發作又逢生理期,她拒絕卻遭楊爬上床硬闖,
雙方下半身都是經血,5分鐘結束後她只想趕快清洗,
沒想到楊男卻趁她盥洗時,刪除她手機對話資料逃離。
檢方認為,楊雖以擔心事後有麻煩才刪訊息,又辯當時身上都是血,
因為有潔癖想趕快回家洗澡辯稱,但擅自刪除A女手機對話紀錄,
又未清洗自身便離開現場,根本就是避免東窗事發,躲避追緝的行為,
分別依對精神障礙之人為強制性交罪,
以及未經他人同意,無故以錄影方法攝錄其性影像罪嫌起訴。
桃園市消防局回應,有關楊員職稱及服務年資,因事涉個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消防局不便提供。此案已依公務員懲戒法程序,停止其職務且將案件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本局後續將依相關程序決議或審判結果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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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公務員、已婚、約砲性侵、持刀強盜性侵,偷拍還把檔案存在公務電腦裡,
警方延宕超過追訴期間,這案子關鍵字也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