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對痛苦的承受能力不盡相同,有的人覺得被捏一下手臂就很痛;
也有的人被小貨車衝撞翻滾幾圈後,就像沒事一樣。
一般醫界將疼痛分為10個級數:
1-3分屬於輕微疼痛 : 是絕大數人可接受的疼痛等級。
像是打針、輕微擦傷、嘴巴破洞等。
4-6分屬於中度疼痛 : 睡眠可能受到干擾,還有可能需要藉由藥物舒緩。
例如運動傷害、牙痛、經痛、較嚴重的挫傷、生殖器被踢到或夾到的疼痛等。
7-10分屬於重度疼痛 : 已經嚴重影響生活的程度。
生產痛、嚴重燒燙傷、癌症等都包含在內。
但上述並沒有提到痛點的界定,究竟該歸類在哪裡呢?
請問有沒有床頭吵床尾和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