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說一 廢死辯論根本沒意義吧?
講白點啦
今天如果是廢死辯論”比賽“那當然是有意義
因為比賽是有規則 有公正的裁判 有計分的標準
but
今天這廢死辯論違不違憲的辯論 根本就是形式而己
出社會就會知道
你不可能去說服一個有成見的人 除非他自己受了重大的刺激有了新領悟
那才有可能 比方你不可能去說服回教徒吃豬肉沒問題 也不可能說服基督徒
基督死後復活根本就不可能發生
so
負責解釋憲法的那些人過往廢死的立場明擺在那裡 再怎麼辯論也不可能改變
他們的表決立場
唯一的方式就是把他們全換成多數反廢死派才有可能
所以
有一說一 廢死辯論根本沒意義吧?
”說了半天還不是要給我 馬上頒獎!“ 有八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