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藍委要求提案不准寫「中國、我國」 綠委

作者: analiya (莉雅)   2024-05-02 18:19:13
這種事情,本來就有標準答案。
有法律規定,遵守和執行法律。
認爲法律不適用(實際、民意),全民公投修憲 or 立法院改法律。
如果認爲現有體制有問題,辭職、造反,別選體制内職位,別享受體制内待遇。
如果都不做,按照支那民國憲法選上的這些人,還天天嘴遵守法律的人,還天天知法犯法,
只能説XX就是矯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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