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講這種話的人真的很沒人性
我這個人實事求是
臺灣約有15萬人被診斷為思覺失調症、準思覺失調症、妄想症和其他非情緒精神病症
根據警政署的暴力犯罪統計資料,臺灣故意殺人(Murder)的發生件數2022年有174件
假設全部故意殺人的犯人都患有思覺失調,那就是174/150,000=0.00116
而得了思覺失調症的人,會遭遇到什麼情形
1.終生服藥,每天一定要花10分鐘,找到藥,把藥拿出來,吃掉,絕不中斷,直到死亡
2.就算終生服藥,藥理症狀會破壞大腦神經傳導,長期服藥,等於慢性中毒
文獻上,長期服用抗精神病藥物的人,到了60歲以上,得到癲癇的機率
比一般人高一倍,早夭的機率亦然,縱使他一生沒有發病,但壽命仍然低於平均
3.就算按時服藥,仍然有發病的機率,無藥可醫,等於終生失能,自我意識異常
而重點來了,得到思覺失調症的最大原因,是遺傳
也就是一生下來,由不得你,沒的選,會發病就是會發病
所以你口中的「思覺失調證照」,是一張你永遠不會想考到的證照
而輕描淡寫,把這個疾病形容成犯罪工具,模糊犯罪跟思覺失調的邊界,讓人感到冷血
沒錯
我是思覺失調患者
※ 引述《pulato16 (七股哥布林)》之銘言:
: 我現在才發現思覺失調這張證照的重要性
: 犯法可以減刑甚至免刑
: 平常備而不用也不影響工作
: 畢竟你不說老闆怎麼會知道呢
: 想知道這張證照好不好考啊
: 拿到之後有沒有有效期限或是要換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