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eeo (teeo)
2024-05-22 14:32:39讓我們釐清事件經過
首先
這傢伙很清楚的判斷
北捷人多,高捷綠營
中捷最好下手殺人
所以經過縝密計畫後預謀殺人
這裡可以判斷
腦袋清醒的很
再來
有看到新聞說
行兇前吃很多藥
不管甚麼藥,讓自己清醒或者模糊的
判斷方式如同酒駕
不屬於意識不清下犯案
最後
也是最重要的
衛生福利部證明這傢伙不是神經病
那就是非精神異常的人
判斷標準如同一般人
所以結論
一個正常人
縝密計畫之後
跋山涉水從高雄跑到台中
拿出預謀的刀,執行預謀犯行
一切的一切
都是正常的殺人未遂
更重要的結論是
他是塔綠班
所以,你是國民法官的話
你會怎麼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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