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告了一個人妨害名譽
我玩楓之谷跟人有點誤會
我是默默無名的小玩家,他是眾所皆知的知名玩家
他角色名字跟我很像,又假裝不認識我
我直接在遊戲大群組公審他,指控他抄襲我身份,因為他有隻分身跟我本尊ID很像,偏偏他
是非常知名的玩家,結果別人卻總把我錯認成他,明明是我先創的角色ID,結果對方不敢回
,只敢在自己的DC群罵我
幸好裡面有我朋友,幫我搞到截圖
雖然事後證明是我誤會他
但他在自己的群組罵我神經病的截圖我已經有了,所以去年我就直接告他妨害名譽
幸好警察沒吃案,去年底他也有來高雄做筆錄
結果我最近收到通知,通知我要去台北地方法院開調解庭
憑什麼我要大老遠跑到對方的縣市啊
正常應該是對方要來高雄開庭吧?
是對方動了什麼手腳嗎?為什麼這麼奇怪
還要我大老遠跑一趟
鬼島司法真的很爛,對方真的神經病,小事還要我從南到北這麼遠
怎不直接判他賠錢就好,我也要的不多,在自己群組罵我神經病跟廢物,賠給我幾萬或十萬
就好
結果現在他又要我撤告,不要浪費彼此的時間
啊他這樣不就是怕了?
後面又說現在大法官釋憲後已經限縮定罪範圍什麼,重點是他以為他不會被起訴
還敢命令我撤告,否則不起訴書下來他會馬上告我誣告罪
笑死誣告罪,最好他告了就會起訴,我也不怕啦
小蝦米對坑大鯨魚的故事也很激勵人心,敢告我我一定跟他槓到底
威脅我我等等馬上去警局報案加告他恐嚇,而且還時不時在遊戲大群組調侃我,我也順便加
告他跟騷
跟騷、恐嚇,妨害名譽,我一定讓他在遊戲裡玩不下去
去年還一堆白癡在遊戲大群組幫他護航,幫他罵我
要不是我分得很清楚,知道他才是罪魁禍首,不然幾百個人我都告下去我就財富自由了
幸好我不是為了錢的那種人
總之,各位鄉民有什麼建議嗎?到時候調解要跟對方開價多少比較好?還是絕對不要跟對方
和解?
大家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