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會職權三讀/藐視國會罪通過!官員不得

作者: chal ( )   2024-05-28 18:56:44
我是覺得啦
在大法官釋憲之前
如果沒有緊急處分
那總統就宣佈
凡受此爭議法條罰款與受刑者
屆大法官釋憲前
總統將一律特赦之
以使社會祥和圓滿 朝野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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