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篇新聞中,很明白的說了,警察每開的一張違規罰單,都有業績和獎勵: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872401
這意味著:警察為了業績,會開罰單創造業績;更甚者,會濫用警察職權行使法創造業績
!警察的業績稱為績效;績效則適用所有警察,包括行政、交通、刑事。 它有非常多種,
如開罰單是交通警察的績效,查戶口屬於行政警察的績效。 積分也是各種警察都有。
刑事警察積分的算法,是把各分局分為三個等級,每個等級的刑事人員,每半年都會要求
達到一定的積分,也就是破獲一定數量的案子。同理,抓違規開罰單是警察追求績效的最
快手段。所以,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的自由解讀與心證,就成了警察追求績效/濫權的依
據。近來很多如此之事件頻傳,更甚者隨意盤查移工、任意給無辜民眾上手銬、甚至沒有
搜索票都隨意任意恣意搜查盤查住家車子,若請其出示搜索票,動輒恐嚇民眾阻擾辦案,
並以刑責恐嚇之。大家周遭有類似的案件或是八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