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這款心態!睡過頭過站想搭「另一班折返

作者: ttnakafzcm (燦's)   2024-06-05 06:53:05
→ jasonpig: 高鐵本來就不用阿190.197.56.62 06/05 06:31
你確定?
根據高鐵旅客運輸契約
https://www.thsrc.com.tw/event/regulations/ThsrcPassengerTransportationContract.pdf
https://reurl.cc/9vyXVO
二五、 旅客由中途站開始旅行或於中途站終止旅行時,未乘區間視為放棄;旅客自行改
乘較低票價車廂或列車者,不得申請退還票價差額。旅客其他不依規定使用車票乘車情形
,應補繳票價或票價差額,無正當理由者,本公司並得加收票價或票價差額之 50%之違
約金,說明如下:
(一) 自行改乘較高票價車廂或列車(含持用折扣票搭乘非票面指定車次)者,應補收
改乘區間票價差額。
(二) 持用與資格或身分不符之優待、折扣車票者,或以身心障礙國民之必要陪伴者身
分持用愛心票而未與身心障礙國民同行且同進、同出者,應補收起訖站間應付票
價差額。
(三) 越站乘車者,應補收越乘區間票價。
(四) 出站時驗票查無進站紀錄,且經驗票人員確認為旅客不當使用時,應補收該次列
車之始發站至票面記載之起程站票價。
就說了傳統鐵路跟捷運的規定不一樣
真要按規定坐過頭本來就是通通要補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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