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去看該副站長的影片:
女:「我要等警察來再說,不跟你講了。」
邱副繼續講一堆規定,試圖要言語壓制該顧客:「我會告你詐欺」
女子不信任該副站長,想要鐵路警察來跟她釐清規定也是她的權利。
但是邱副忍不下,繼續碎念十分鐘,試圖要女子回應他。
邱副使出解除契約的絕招:「我要趕你出去了!請出去。」
女也一副刁民的樣子:「你好可怕你是不是有病你這行為很奇怪?」
邱副:「你的行為才可怕活在自己的世界你沒付完錢」
邱副:「好你這是第一次公然侮辱!」
然後繼續扯皮三分鐘。
結局說是鐵路警察順道載她回屏東。
1. 社會利益,納稅人的錢
兩個人吵了這麼久,結果只是為了不到一百塊的車票。
然後又是一個非常小的違規,基本上沒有人會抓。
當然抓逃票可以,但照影片這樣的抓法就是勞民傷財。
真正按照規定行事的話,不需要這麼多廢話。
只需要帶旅客去看列印出來的法規,請她補票。
她不信服這位副站長,只信服警察,那就是請警察過來,到時候就是警察的事了。與你副站長毫無關係。
如果死都不補票的話,鐵路警察大可直接將其移送法辦。
但是這位副站長選擇繼續浪費時間與該乘客言語交鋒,很難說是為了乘客好還是為了吵架,或是為了自己的自尊受傷?又或是像現在這樣,為了增加自己的頻道流量?
2. youtube帳號有沒有開營利?
我不知道台灣是怎樣,如果開營利的話在美國這有可能是違法的。
納稅人沒有義務付錢讓你拍工作時的影片,之後上傳開營利給自己的錢包。
3. 公然侮辱?
首先說人公然侮辱蠻好笑的,女子有解釋自己合理懷疑,而且是用問句發問。
若副站長真提告了,那告成功的機率頗低。
4. 公審
女子基本上就是不想付錢,看起來是那種無賴的顧客類型,但警察來了之後她也是乖乖出站了,可見她也是有遵從自己一開始設下的底線。
但副站長公審把人家的臉發出來,反而有可能觸犯違反他人肖像權。
除非台鐵有什麼規定說「你一進站就不得主張肖像權」之類的法規。
但又如果youtube頻道有營利,那女子也有可能告成功,可能要查查看過往案例。
我自己的感想:
有種人一拿到權力(Power的權力)就會開始膨脹。
這典故叫做小人得志,引申平常道德不高的人,一旦拿到權力就會肆意妄為。
當然是用古代的定義來說的,也不是現代定義的道德。
這裡的小人,說的是一般的小人物階層,沒有大局觀,沒有與人相處的智慧。
顧客已經擺明了不與副站對話,副站不懂如何降低衝突,反而是試圖激怒恐嚇跟言語壓制對方。
那說明了他就不適合擔任第一線的服務人員。
這讓我想起美國因為基層警員的薪水不高,大概中等偏下一點。同時也沒有足夠資金訓練他們,加上抱團的陋習,所以有很多非常自大的警員。
如果民眾敢對這些警員頂嘴,那就糟糕了。這些只有高中學歷的警員因為個人素質不高,有時甚至比一般民眾還不懂法律,那就會開始動武。幸虧台鐵工作人員身上沒有武器。
至於大局觀怎麼說呢?
雖然於法來說副站長是按照規定來做事,但因為台灣人被捷運洗禮了這二十多年,知道這條規定的人越來越少。看到這篇新聞的人,一設身處地來想,不聽副站的話,就要被威脅提告?那這樣輿論對於該站只會造成負面印象。那形象傷害絕對是大於51元。
看起來副站長適合威權的地區,他說什麼就得無條件遵從。民眾有問題、懷疑你、找警察,通通是民眾的自由。副站長被質疑就非常的火大,其實大可不必,收獲爭議性的名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