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巴黎文化奧運台灣館疑抄襲「蘋果emoji」

作者: a0580531 (ryuuuu)   2024-06-06 13:55:29
1.媒體來源:
ETtoday新聞雲
2.記者署名:
林育綾
3.完整新聞標題:
巴黎文化奧運台灣館疑抄襲「蘋果emoji」!設計師否認 將重新設計
4.完整新聞內文:
立委葛如鈞上月踢爆,巴黎文化奧運台灣館主視覺的圖案中,跟Apple的emoji表情符號「
高度相似」,有涉及抄襲的嫌疑,並要求文化部報告。今(6)日葛如鈞追問此事,文化
部長李遠表示,設計師不認為是抄襲,但會重新設計,不再另外收費。
葛如鈞在上月的立院教育文化委員會質詢時提到,Apple的emoji有版權,假如設計師真的
有使用和參考,必須諮詢蘋果的法律部門,並申請授權,並要求文化部就授權與否相關情
形,一周內報告立委辦公室。今日立法院舉行教委會,他也重提並追問此事。
葛如鈞秀出文化部報告,文化部說明,巴黎文化奧運臺灣館主視覺設計,「因設計為另行
繪製,尚無須中請授權。」報告中也說,設計理念在以世界通用的表情符號語言導入
Taiwan,其中「W」串連「在一起 」的意涵,傳達心連心、彩虹同盟、歡呼勝利的概念,
呼應超越國族及語言有關和平、運動、平等的普世價值。因此創意核心是「開創運用表情
符號的新詮釋」,而非「創作表情符號」。
葛如鈞針對文化部的說明進一步詢問,設計師是否提出創作過程,證明是創新或全新繪製
,或是請第三方對該案進行抄襲鑑定?李遠回應沒有。
葛如鈞表示,對於上一次提及520就職大典的貓狗徽章抄襲疑慮,李遠說「我會自己去畫
一隻狗、一隻貓。」讓他非常感動。但是現在的回答,一下說是運用,一下說是設計者自
行繪製,然後又說「會重新設計,然後不收錢」,這種說法也讓他質疑,以後設計師發表
,大家不滿意,就說「那我們收回」。
他強調,想使用就必須遵循法律程序請求授權,如果設計師有使用、有參考,就大方承認
,但重點是要「尊重原創的精神」,尤其文化部應該作為表率,帶頭尊重版權意識,「不
能像上次台文館事件,片面相信廠商說詞」,應該主動釐清整個創作過程。
「我們追求大是大非,要求釐清事件的真相。」葛強調,如果文化部可以證實此案是原創
設計,設計師完全不需要主動修改;但如果經過證實,可能涉及過度參考或抄襲,也不是
設計師說主動修改設計就可以過去。
他建議,文化部應該去跟蘋果確認,該案是否需要授權,對於廠商是否要續約或解約,也
必須追究;距離巴黎文化奧運還有一個多月的時間,希望文化部能夠謹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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