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台鐵人員不能兼職Youtuber吧?

作者: faye52520 (威廉)   2024-06-07 22:52:03
女口 是頁,
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14條第1項(現為第15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台鐵今年開始是國營事業,但之前都算公務員,是要按照公務員法吧?
現今有人利用台鐵職位兼職當toutuber賺流量,這樣也算違法嗎?
台鐵政風處怎麼不去查一下?
有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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