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青鳥掛看板要「槍斃黃國昌」 高金素梅

作者: shirleyEchi (雪米菓)   2024-06-09 13:35:38
※ 引述《ianlin1216 (伊恩可可)》之銘言:
: 欸 我有個問題
: 就算身份不是國家官員
: 作為一個台灣國民被公然恐嚇要槍斃
: 難道都不用抓嗎
: 事發到現在都好幾天了
: 我記得之前抓臭綠蛋可不是這種效率
: 警察在發文的幾小時內就找到人登門拜訪
: 讓po文的深夜自願到警局說明作筆錄耶
: 警察還要裝聾作啞到什麼時候
臭綠蛋是提告涉犯加重誹謗、食品安全管理法
在臉書發文構成A對B的利害關係,很容易就能找到人
恐嚇罪
必須滿足A威脅B且B必須收到通知,讓B心生恐懼
館長曾經嗆拿刀棍殺國民黨員,結果不起訴,因為沒指明是哪個人
同樣的最近說監控集會群眾更不可能成立
回到叛國者唯一死刑槍斃台灣賣國賊...
當事人沒報案代表
他沒在怕
不知道A是誰
沒收到通知
是你也會在幾個月後收到不起訴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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