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捷運博愛座逼讓位起糾紛 年輕女不滿用頭

作者: Max11 (從來沒有)   2024-06-12 13:40:54
博愛座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法律規定,占車廂位置的15%。
但是博愛座規定是給身心障礙+老弱婦孺,明明是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
裡面卻偷渡了不屬於身心障礙者的老人、小孩子,
65歲以上老人的人口比例大概18%,5歲以下兒童大概佔4%,大眾交通工具上
老人和小孩子的比例更多,再加上孕婦和身心障礙者,15%的博愛座遠遠不夠。
既然如此,不如劃更多的博愛座,至少要25%。名稱也別叫博愛座,
應該叫特殊專用座,專門給老弱婦孺和身心障礙者的座位,古人云
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博愛座的名字曖昧不明,只說禮讓,其它
規定都不清楚。不如乾脆就修法訂為專用座,跟不停讓行人和救護車要罰款一樣,
被檢舉不符合資格者佔用專用座,遇到需求者不讓座者罰鍰,
這樣子就會減少博愛座糾紛了。當年臺灣人騎機車都不戴安全帽的,
政府一入法規定,罰款一執行,大家都乖乖守法的,捷運座位比照辦理,
相信也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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