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前淡水刑警貪汙收賄判刑12年2月 通緝中出

作者: losel   2024-06-19 14:51:14
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記者署名:蕭雅娟
完整新聞標題:前淡水刑警貪汙收賄判刑12年2月 通緝中出一招企圖官司翻盤
完整新聞內文:
2024-06-18 15:06 聯合報/記者蕭雅娟/台北即時報導
新北市淡水分局偵查隊前偵查佐蔡至恩,改名陳宥邑,因貪汙違背職務收賄10萬元,判刑
定讞應執行12年2月徒刑,陳男日前棄保潛逃遭通緝,以書狀告發當時給錢的男子許伯榮
,企圖翻盤訴訟。檢方認為,陳男已遭依收賄罪判刑定讞,許男行為涉貪汙行賄罪,依法
起訴。
陳宥邑在一審判決,遭依共同藉勢藉端勒索財物判決,上訴二審改判論「有調查職務公務
員與非公務員共同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量處有期徒刑11年6月,褫奪公權6年
,與維持一審判決的偽造文書部分,合併定其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12年2月。
全案起源於,2021年4月21日,許男涉在健身房旁的巷弄猥褻、性騷擾1名女子,女子報案
後,陳男當時任職淡水偵查隊調查此案,和胞兄陳宥辰(原名蔡至儒),在同年5月7日深
夜,向許男稱「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詢問是否私下處理此案,許男開口探詢有無行情價
,陳宥邑對許男說,「主要看每個人的社經地位,你還有一家公司掛在你名下」等語,許
男允諾給付10萬元,並在超商領了10萬元交付陳。
陳宥邑收賄後,又稱「因為那時還沒有講說還有刑事這一塊」「我打給你就直接開到最大
」「我一部分,還有什麼的」要求60萬元,許男應允後,陳稱「我會先幫你處理掉」,雙
方約3天後,在台南市議會對面,收取剩下的50萬元,用以「不立案繼續偵辦」。許男擔
心日後淪為陳姓兄弟2人宰割肥羊,5月8日上午向議員陳情遭到陳姓刑警勒索,交付10萬
元,未交付50萬元。
檢方認為,陳男罪行已改判認定貪汙違背職務收賄罪定讞,通緝中具狀檢舉告發,企圖藉
此行為翻盤案件;許男部分則認定涉犯貪汙治罪條例「非公務員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賄罪
嫌」起訴,建請返院考量許男偵查中自白,依法減刑。
完整新聞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038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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