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貴婦花上千萬打485次牛奶針助眠竟下黃泉 高院改判醫師少賠432萬
呂姓貴婦因失眠接受醫美診所劉姓醫師推薦的「舒眠療程」,3年內被注射高達485次的管
制藥品「牛奶針」,她藥物成癮、精神恍惚暈眩,向劉求償1198萬元,但在訴訟期間身亡
。呂母承受訴訟,台北地方法院判劉應賠償632萬元;雙方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改判劉
只要賠償200萬元。
呂女主張,她曾在診所接受美容手術,2018年3、4月間因失眠求助劉,接受稱可以幫助入
睡的「舒眠療程」,2018年4月5日至2021年1月22日被施打485次作為手術麻醉藥物、俗稱
牛奶針的「propofol丙泊酚」,使她陷入麻醉狀態,劉再收取每次3萬至6萬元不等的高額
報酬。
呂女認為丙泊酚藥物具有成癮性、有致命危險,且被列為第四級管制藥品、毒品,她原本
沒有藥物濫用情形,卻在劉多次施打牛奶針後,出現藥物成癮、精神始終處於暈眩的狀態
,體內更驗出K他命成分。她主張劉施打的非幫助睡眠藥物,丙泊酚也沒有舒眠療效,要
求劉賠償醫療費用、健康損害費用、精神慰撫金等共1198萬元,但呂女提告後就死亡。
劉指對方提出的診斷證明書僅記載「疑似」麻醉鎮靜劑成癮,不能認定她確實有藥物成癮
,且呂女使用牛奶針時,他都有全程監測,沒有發生副作用,呂女是自費接受醫療,他提
供丙泊酚作為療程止痛用途,符合正當醫療目的,檢方也處分他不起訴。
台北地院認為 propofol 屬於第四級管制藥品,具有成癮性,立法要求醫師應基於正當醫
療目的才能使用,而劉經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裁罰,認為使用丙泊酚行舒眠醫療,卻未在病
歷上載明病情評估、用藥理由、治療成效,是不當使用管制藥品。北院認為呂女雖然是自
費醫療,但和劉是否基於正當醫療目的施打牛奶針,是兩回事,劉違反醫療常規,侵害呂
女的健康權,判賠償呂母632萬元。
一審判決後,呂母和劉皆上訴。高院認為睡眠障礙並非 propofol 的適應症,劉姓醫師以
此進行舒眠治療,不合正當醫療目的,且他應注意 propofol 若濫用會造成病患生理、心
理依賴及成癮,卻還是高頻率反覆使用,足見劉未盡注意義務。
雖然高院認為呂母可以請求劉姓醫師賠償非財產上的損害,但審酌劉不完全給付的醫療行
為態樣、對呂女健康權侵害程度,及雙方身分、地位、資力等情狀,認為賠償金200萬元
就夠了。
高院指出,呂母沒有證明女兒長期未工作的原因為和,是否與舒眠治療有關,要求劉賠償
2018年至2020年的198萬元營業所得損失無據;醫療契約屬委任契約或近似於委任的非典
型契約,屬繼續性契約性質,劉既已為呂女完成舒眠治療,呂女也付訖醫療費用,呂母不
能再依債務不履行法律關係解除醫療契約,請求返還800萬醫療費用部分不准。
新聞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040756
備註:
呂女吉醫師後 死亡
只要賠200萬
劉祥耀
https://i.imgur.com/KQ0JoWh.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