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Fight (X-Fight)
2024-06-27 14:26:47https://www.justlaw.com.tw/ViewLawTxt.php?id=603
Google了一下 口頭契約
而買賣契約是屬於諾成契約,也就是口頭意思表示即可成立,而一般買賣關係會寫契約是
因為訴訟法上原告必須對於有利於己之主張負舉證責任,為了預防萬一才以書面契約為證
據,但並不代表契約一定都是要以書面才能成立,口頭其實也可以。
不確定這個法條是否適用? 因為不是買賣 有待法律專家確認
若可適用此案,關鍵可能是里長,依據鄉民資訊 里長有出來協調
※ 引述《fur (台北國獨立倡議者)》之銘言:
: ※ 引述《juang1985 (綿羊咩咩咩)》之銘言:
: : 拒簽同意書「逼死寵物店老闆」?二樓住戶5聲明反擊:沒要脅他幫修牆
: : 備註:
: : 簡單說這幾點聲明就是在說,不要散佈謠言,都是1樓的問題,法律不能逼人,請尊重2樓的決定,我管你1樓去死。
: 一樓也開戰了!
: 「Threads上稍早出現一篇貼文,發文者自稱是老闆的大女兒,透露父親實在是壓力太大,
: 加上長期的慢性疾病、失眠問題,最終選擇離開,但他們決定繼續營業,『絕不向二樓妥
: 協。』」
: 「她指出,因為沒辦法合法營業時間長達半年了,他們的生活開銷入不敷出,樓上的同意
: 書找不到人簽,『所以我們決定在休息一個禮拜後繼續營業,絕不向二樓妥協。』感謝大
: 家的支持與幫助。」
: 這鄰里關係以後要怎麼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