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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量”也可能超標的道理 -日本教師工會抗議政治干涉輻射污染水海放教學
文/宋瑞文(媽盟特約撰述)
(續前文)使用「處理水」一詞,可能會讓人以為,處理過後即合於標準。其實,目前貯存
的,處理過一次的汙染水,約有7成左右,有多種的放射性核種超標。
那麼,經過一次以上的處理,並且在海放之前,經過檢測合格的污染水,使用「處理水」是
否就沒有爭議了呢?關於這點,日本國會有過多次的爭論。
日本國會議員山本太郎,引用多項官方資料,在2023年5月的質詢中解說,海放前檢驗的放
射性核種,只有30種左右。(編注:另有39種左右會確認統計上不顯著存在,參見文末註釋
)
而這30種,僅是所有核種的一部份,據東京電力推測,輻射污染水裡,有210種左右的放射
性核種。
*圖說:福島核電廠因核災停止12年後,仍有210種放射性核種存在。(來源:東京電力簡報
)
因為種類繁多,但不是全部都有檢測,因此即便「檢測合格」,仍有可能超標。要認識到這
一層,需要理解所謂的「告示濃度比」。
東京電力對於海放的處理水,採用所謂「告示濃度比總和低於1」的標準。它的定義是,對
於檢測的各種放射性核種,其含有量與總量的比例,加總起來小於1。
*圖說:關於告示濃度比的解釋。(來源:日本國駐香港總領事館)
舉個例子(上圖),假設在某份量的輻射污染水中,有每公升54貝克的銫137,而它的告示
濃度限度是每公升90貝克,那麼,在這裡銫137的告示濃度比為0.6(54除以90)。
如果還有鍶90的存在,且鍶90的告示濃度限度為每公升30貝克,那麼,假設鍶90存在每公升
12貝克,鍶90的告示濃度比為0.4(12除以30)。和上一段的銫137告示濃度比0.6相加等於1
,剛好等於標準。
換句話說,銫137或鍶90再濃一點,或者再有其他核種的話,告示濃度比總和就大於1,也就
是超標了。
在檢測範圍內的核種,告示濃度比總和比小於1,可以海放。問題在於,東京電力對於告示
濃度比0.01以下的放射性核種忽略不計。
假設實際上存在著,其他多種的放射性核種的告示濃度比為0.005,雖然濃度低到不被檢測
,但在200種以上的狀況(東京電力推測210種、上圖),加總起來仍可能超標(告示濃度比
大於1)。
此外,在福島輻射污染水裡,除了氚,檢測到最高含量的銫137,與其次高的碳14等,即便
低於告示濃度限制,這些核種在一般核電廠的廢水裡,是幾乎檢測不到的,和一般核電廠平
時排放的(氚)廢水不同。這一點在國會質詢裡,得到政府代表的確認。
值得一提的是,在政府的ALPS委員會議事錄裡記載,有委員批評,beta射線的全部核種的濃
度,因為難以測量的關係,只有主要的7種,這部分的數據「完全是謊言」。
如同前述,因為種種理由,不管是汙染水、處理水,或者處理污染水等名詞,使用不同辭彙
的人,有各自的觀點。對於福島縣議會要求教育現場只能用處理水,福島縣立高等學校教職
員工會,發表了反對聲明。
「議會的要求對於學校教職員而言,會給他們帶來壓力,讓他們傾向不教同學和政府不同的
意見。我們應該幫助孩子接觸各式各樣的思想,讓他們從中形成自己的意見。這也是教育主
管機關(文部科學省)的政策。」儘管如此,福島縣議會仍在3月19日決議,要求中央政府
強化對輻射處理水(有利說法的)教育。
6.備註/心得:
之前輻射污染處理水海放的時候,台灣媒體很多都是吸收官方說法,或者自己看資料,但
如果直接請教日本的知情人士,可能更能看出問題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