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Klin813 (木木崎几城)
2024-07-03 01:31:36樂觀其成
但我覺得應該跟車一樣
從總價去課稅
而不是看酒精度跟容量去課稅
現有菸酒管理法是看酒精度跟容量去算
像車子就不是看你的排氣cc 數去課稅
而是從總價去乘上一個比例
好處是
便宜的料理酒、啤酒、保力達加徵個25%好像也還好
但如果是名貴的奢侈品的烈酒就不同了
像是香港針對烈酒課徵100%的稅
韓國啤酒不課稅 但烈酒課72%的稅
日本烈酒37% 啤酒20%
中國烈酒消費稅是20%
台灣則是先收本身的酒稅外
販售通路還會多5%的增值稅
5%是所有商品都有課的稅
換句話說
台灣的酒稅在終端消費市場
比鄰近國家便宜太多
這樣造就很多外國人來台灣都會買酒回去
假設從奢侈品的酒類總價加徵
依照台灣狂喝猛喝威士忌的消費力道
確實可以進帳不少稅收
(我現在是不是該去囤貨了)
搞不好以後烈酒價格會噴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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