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
2.記者署名:王宏舜
3.完整新聞標題:對警說「你好臭」被法辦…描述汗臭不禮貌非侮辱 無罪確定
4.完整新聞內文:
2024-07-05 07:00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陳姓男子受託處理債務,鬧進台北市警內湖分局文德派出所,陳在值班台咆哮遭驅離,卻
對郭姓警員說「你好臭喔」;陳遭警壓制,他咒罵三字經,被依侮辱公務員罪起訴。士林
地院認為員警汗流浹背,發出刺鼻汗臭味屬情理之常,「你好臭」只是在描述不好聞的味
道,不算謾罵或輕蔑郭人格,判陳無罪,台灣高等法院駁回檢方上訴確定。
郭姓警員說,2023年7月11日處理黃姓報案人與陳姓男子(29歲)等人的債務糾紛,現場
雙方僅口角,後來黃先離開、搭計程車到派出所報案,詎料陳尾隨而至,並在值班台叫囂
。警方制止並斥喝離去,陳繼續咆哮、推擠員警,還對著郭說「你好臭」,郭覺得受辱,
依妨害公務罪逮捕陳,期間陳又罵三字經。
陳姓男子說,因為警察講話很大聲,他因此也「大聲回去」,有幾名員警用手推他的胸口
,他想看員警編號,這時一名警員一直靠近他,他請對方「不要靠近我」,因為那名警員
身上的汗臭味很重。
士林地院認為案發時是7月中午,又是大熱天,陳和多位警員在文德派出所前爭執,既是
烈日炙烤,眾人又是大聲嘶吼、情緒激動,汗流浹背、滿身大汗,甚至因此散發出刺鼻汗
臭味很正常,陳口出「你好臭」充其量只是描述警察散發出不好聞的味道、非常不禮貌,
這是在抒發自己的感受,不是嘲弄。
另外,郭姓警員證稱壓制時,陳疑似有罵三字經,但密錄器聲音不清楚,郭究竟有無聽到
陳對執行逮捕的員警辱罵三字經有疑義,士院不排除是「誤聽」。因檢方舉證無法說服法
官,士院判陳無罪。
檢方上訴,高院認為「相罵無好話」,不能僅因言行不夠文雅、高尚,就認定有公然侮辱
犯意,就算陳有說「你好臭」,也難以構成刑法公然侮辱罪。高院認為檢方未提出新事證
,只是爭執一審的證據取捨與心證裁量,駁回上訴確定。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reurl.cc/Ze624W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