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rother001》之銘言
: 以前過馬路會讓車
: 也有被車禮讓
: 基本上行人跟駕駛都會眼神交流
: 現在是不是過馬路的人不看路
: 開車的人其實也都在用手機
: 比看誰錢包跟膽子比較大
: 以前有這麼地獄嗎
以前多數人會看車
車子速度太快
沒有要讓的意思
行人就不會過也不敢過
而且大家都覺得理所當然
現在宣導重視行人路權
造就「部分」行人過馬路都不看
甚至還闖紅燈
法律當然會保護你
但是先無論是人違規還是車違規
行人被撞了受到的傷害還是比較大
所以就算綠燈過馬路還是要看
千萬不要低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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