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鄭文燦交保裁定2度遭撤銷 高院:忽略實質

作者: omanorboyo (omanorboyo)   2024-07-10 21:41:06
1.媒體來源:中央社
2.記者署名:謝幸恩
3.完整新聞標題:鄭文燦交保裁定2度遭撤銷 高院:忽略實質影響力
4.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市長、已請辭海基會董事長的鄭文燦涉貪2度獲交保,桃檢提抗告。高院今天晚間表
示,桃院未詳述鄭文燦勾串證人之虞,也忽略鄭文燦的實質影響力,撤銷原裁定,發回更
裁。
台灣高等法院裁定指出,桃園地方法院認為鄭文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不違背職務收受賄
賂罪,罪嫌重大,有理由認鄭文燦有逃亡之虞。
高院裁定指出,桃院認為鄭文燦卸任市長職務已逾1年半,是否仍對桃園市政府有影響力
存有疑義,檢察官也未釋明鄭文燦供述與何等公務人員或鄭文燦的秘書、司機等輔助人員
有出入及勾串之虞,且主要證人指述甚詳,除年近90歲的楊姓被告交保之外,其餘均已羈
押禁見,據此認為鄭文燦無勾串之虞。
高院認為,依卷內事證,仍有事實足認鄭文燦有勾串證人之虞,且本案經檢察官偵查後,
已有數名被告、證人經訊問後釋回或交保,鄭文燦得輕易與涉案人接觸、聯絡。
高院指出,鄭文燦政商關係綿密、人際往來廣闊,顯有極高政治地位及社會影響力,檢察
官指稱尚有潛在未浮現的相關人而有勾串可能,並不違反常情事理,現今資訊流通發達,
社群媒體影響無遠弗屆,憑藉便捷的資訊工具進行勾串,實非難事。
高院表示,原裁定認為案發至今已多年,鄭文燦離開桃園市長職務逾1年半,無串證、滅
證可能性,認無羈押必要,顯然忽略鄭文燦的實質影響力,容有再斟酌的餘地,因此撤銷
裁定,並發回桃院更為妥適裁定。
全案緣於,桃園地檢署5日展開偵查行動,並傳喚鄭文燦到案。檢察官訊後依貪污罪、洗
錢罪及刑法洩密罪,聲請羈押禁見鄭文燦,但桃院認為無羈押必要,6日諭知新台幣500萬
元交保;桃檢不服交保,提起抗告。
高院認為,桃院未說明鄭文燦的羈押原因,若有羈押原因,是否均無羈押的必要,且原裁
定也未論述鄭文燦是否有勾串共犯或證人,及湮滅證據與逃亡的可能,因此於8日撤銷原
裁定,發回桃院。
桃院9日再度召開聲押庭,認為就卷內供述及非供述證據判斷,鄭文燦罪嫌重大,但就犯
洗錢罪部分,檢察官仍無法釋明掩飾及隱匿的手段;至於犯洩密罪部分,檢察官無其他事
證作為補強證據,尚難認洩密來源為鄭文燦。
此外,檢方認為鄭文燦有勾串證與滅證之虞,以影響公務員及證人,桃院則認為,鄭文燦
卸任市長已逾1年半,在桃園市政府是否有影響力,仍有疑義,檢察官舉證不足,難認有
羈押的必要性,因此改裁定1200萬元交保。
桃檢不服交保,再度提起抗告。桃院整卷後,向高院遞交。高院今天分案後,晚間由合議
庭評議做出裁定。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07100405.aspx
桃園地院說鄭文燦沒影響力也是蠻瞎的
前桃園市長 前副院長 前海基會董事長
被講的像是路人一樣 難怪又被打回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