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eatbear (肉圓熊)》之銘言:
: 這大法官根本是個笑話
: 自己都不能接受以問答問
: 那立委質詢官員 官員以問答問可以嗎
: 官員可以以問答問 那你就也要接受以問答問
: 你不接受以問答問的話
: 你自己不就定義了以問答問就是反質詢
你的邏輯把兩件事混為一談,只能唬唬邏輯差的人啦
如同在數學上 1+1 =2
然後你舉 一杯水倒進一杯水後成為一杯水 就說 1+1應該等於 1
然後反嗆 1+1 =2 是邏輯悖論
你把兩種本質不同的事情混為一談
拿 1杯水+1杯水還是1杯水 來打 1+1 =2 這是一種 tricky
: 這要叫尤伯祥悖論嗎
: 邏輯這麼差也能當大法官
你把哪兩件事混為一談
1.立院擴權法案
這件事是藍白搞出來的,法案內容主要由黃國昌領銜主導
藍白綠三者透過正規流程,走到釋憲這個階段
2.釋憲案
黃國昌所主導的法案內容,大法官非常明確地提到
「我注意到您的答辯書第10頁有主張說質詢」
「並未違反明確性原則,所以反質詢也不會違反明確性原則」
「您是這樣講的,這樣的陳述其實在我看起來是以問答問。
既然法案是黃所寫,當然大法官可以對其法案內容有bug地方,提出其見解
同時,也保留空間讓黃國昌回答
黃國昌可以學你說的啊 甚麼邏輯必論
只是黃知道他這樣回答 會被明眼人當成不入流的詭辯 被人笑 所以他沒這樣回
這法案是他所寫 是整個法案的 owner ( 雖然我很懷疑你懂得 owner 的概念嗎?)
大法官指出這個法案內容在法理性上的bug
黃國昌就應該針對這個法理性的bug來回答大法官
這才能展現出黃國昌對這個法案應有的 ownership
結果到了最後
黃還是沒有針對這個bug來回答
從結果論來看 黃當然是被大法官電
另一方面
如果完全按照你的邏輯走
大法官不就完全不能對法案內容提出任何疑義
只要提出任何質疑 那就成了你說的悖論
所以你的悖論是一種 tricky 在稍有邏輯的人來看 都是一種笑話
我個人是挺黃國昌
可以查我在八卦版的爆文
對黃國昌的生平是很推崇的
只是人要就事論事
這一局 黃沒有明確回答法案上邏輯不自洽的bug
那就是大法官佔理
要以理才能服人
詭辯只能秀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