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報
2.記者署名:曾健祐
3.完整新聞標題:臺中警爆集體用「擦擦筆」代簽勤務表 冷凍現形七人送辦
4.完整新聞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7320/8090353
5.完整新聞內文:113-07-12
臺中市警局第六分局交通分隊被爆出警員集體以「代簽」方次竄改勤務表,一名蔡姓小隊長疑為便宜行事,指示六名隊員使用「擦擦筆」在勤務表上幫他代簽,待自己上班後擦掉重簽,以此製造正常出、退勤假象,警方已將七名警員記過、申誡懲處,為釐清有無詐領加班費,依詐欺罪嫌函送偵辦。
臺中第六分局負責臺中西屯區治安、交通,因轄區發展快速,包括市政府、市議會及七期商業區等,尤其交通事故量非常繁重,為此第六分局交通隊也多達四十多名警力。
經查,蔡姓小隊長近二、三年於交通分隊期間,疑似為管理方便、便宜行事,若遇上自己有事無法準時上班,就會指示同隊的六名隊員,使用擦擦筆在出、退勤紀錄表上,先簽上警員自己的名字後,待蔡實際抵達分隊上班時,再將字跡擦掉重新簽名,以此製造出勤紀錄正常假象。
警方內部接獲檢舉展開調查,第一時間將蔡調至警備隊、又改調他轄分局,為釐清蔡有無指示隊員代簽一事,警方查知擦擦筆墨水特性,就算擦掉後於零下十度低溫仍會顯現筆跡,直接將歷年出勤紀錄等統統送進冷凍庫。
警方清查出,近二、三年來約有十幾筆代簽紀錄經「冷凍現形」,也確認當時蔡指示隊員代簽時,是由隊員簽上自己名字,待蔡到場擦掉後改簽自己名字。
由於事關出勤有無請領加班費一事,警方調查後已將蔡列依詐欺罪嫌疑人,其餘六名警員列關係人,一併函送臺中地檢署偵辦,釐清確切罪責。
臺中第六分局指出,針對蔡姓小隊長違反紀錄,已對他記過二次,改調行政警察職務、調整服務地區,另外協助預留出入登記簿空格的六名警員,也分別記申誡,同樣改調行政警察、調整服務地,時任蔡姓、柯姓分隊長,因督導不周也記申誡。
第六分局說,相關交通分隊警員因案調整單位的勤務空缺,分局已請該分隊小隊長一同輪值處理交通事故,維持線上處理量能,並協請交通警察大隊盡快派補交通專責警力,避免影響案件處理時效及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