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2024-07-15 11:37 中央社/ 台北15日電
3.完整新聞標題:
勞基法修正案三讀 勞僱協商後得延後強制退休年齡
4.完整新聞內文:
為鼓勵健康且有意願的資深勞工持續貢獻職場,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勞基法第54條
條文,三讀條文明定,勞工年滿65歲者,經勞僱雙方協商後,得延後強制勞工退休年齡。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5月15日初審通過勞基法第54條修正草案,全案經審
查會討論後完成初審,並於今天完成三讀程序。
前勞動部長許銘春曾在審查會中表示,即使不修法,依現行勞基法規定,勞僱雙方可以協
商退休年紀;不過,說清楚也是好事,並不反對立委提案。
經朝野立委討論後,審查會通過民進黨立委王正旭的修正動議提案,並於今天完成三讀,
三讀條文規定,未來年滿65歲勞工經勞僱雙方協商後,得延後強制勞工退休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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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238/8095644
6.備註:
我法盲 , 看不懂
已經跟雇主協商了, 為什麼要加上強制??
而且 勞工退休不是滿 64歲(114年起) 可以申請退休!!
不申請也可以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