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新聞日期:2024/07/15
記者署名:吳昇儒
新聞標題:基層炸鍋!八堵警值勤遭撞亡 被審定「因公死亡」非殉職惹議
新聞內文: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34歲簡姓男子今年2月底搶奪貨車後,撞進基隆市警察局八堵
分駐所,導致警員蘇昱鴻重傷身亡。市長謝國樑認為蘇員是因公殉職,請署長及局長討論
後從優撫卹。近期銓敘部判定出爐,認為蘇員非值勤時遇襲身亡,應屬「因公死亡」而非
殉職,引發基層員警熱議。基隆市警察局則指出,近期相關法規正在修訂,將會幫忙爭取
最優撫恤金。
基隆市警察局表示,目前初步審定蘇員為「因公死亡」,雖不符大眾期待,但目前法規正
在修改,警局將會協助家屬,爭取最高額度的的撫卹。
資深警界人事科員指出,員警身亡撫卹分為3個層級,最基本的是上班時間(含備勤)遭
遇事故身亡,該部分撫恤金為300萬元,第二階段則是執勤時間遭遇事故身亡,撫恤金為
600萬元,此外就是因冒險犯難時發生事故身亡,如與歹徒搏鬥、槍戰等因素死亡,撫恤
金最高得領1200萬元及1400萬元。
據了解,蘇員遇難當時雖是上班時間,但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規定,員警須於執
行搶救災害、拘提或逮捕案犯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或處理對其生命有高度危險之事
故,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方符合殉職要件。因此蘇男才會被判定為「因公死
亡」,雖不符合社會大眾心理期待,卻依法有據。
此外,員警身亡後,除了撫恤金外,仍有數百萬元的保險理賠,還有民間、同仁間的捐款
,私下了解,款項已近2千萬元,而非網傳的數十萬。
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737040
依法有據
就是官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