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irokase (氧化鋼刺)》之銘言:
: 現今現役大法官沒當過一般法官
: 司法官也沒考上
: 也不是什麼法學博士
: 這種東西都能當大法官了
: 為何立法院不能查弊案?
你有看影片嗎?
看來民眾黨的智商只能聽懂卡提諾等級的法學知識
黃大法官說的很清楚了
憲法釋字585 白話的說,就是不能為調查而調查
一定是為了某個目的才去調查
如果調查的目的是為了追究刑事責任,那是檢察機關的事情
如果調查的目的是為了追究公務人員的責任,憲法明文規定,監察院才有對公務人員違法
失職提起彈劾權
那立法院調查的目的是什麼?
查弊案?
查弊案之後,能夠做什麼?
能追究刑事責任嗎?能對公務人員提起彈劾嗎?
都不能!
所以立法院要調查權到底是為了什麼目的?
是為了調查而調查嗎?是為了作秀嗎?
是為了拿到公權力去做政治鬥爭、去追殺立委看不順眼的公務員,去挖政敵的隱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