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大法官:「立法院查弊案幹嘛」

作者: pp5434   2024-08-07 00:28:36
其實舉一些國外法例的最掩耳盜玲的事情就是
國外沒有監察院
人家是三權分立
不是五權分立
你現在的憲法就是五權分立
你不開心應該是修憲
不是修法
用修法迴避修憲
這不是掩耳盜鈴是甚麼
不管你說甚麼
憲法就是五權分立
就是有監察權
你有種就應該修憲
改成三權
把監察權收回來
而不是自創一個權力
又掩耳盜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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