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 林欣漢
3.完整新聞標題:
※ 盼奧運比賽全民都看得到 藍委提議政府資助轉播
4.完整新聞內文:
台灣選手征戰巴黎奧運獲2金5銅佳績,國民黨立委葉元之今日偕同台藝大廣電系教授賴祥
蔚、中華傳播管理學會理事長莊伯仲召開記者會,葉元之表示,盼下次奧運或重要運動賽
事,由國家直接出錢買下轉播權,再由各平台包括電視台或網路平台,組成奧運轉播國家
隊,讓奧運賽事進入每個家庭的客廳,國人能隨時隨地幫奧運選手加油,這是給奧運選手
最好的禮物,也滿足所有運動迷要幫選手加油的心。
葉元之指出,他認為給選手最好的禮物是可以讓他們在比賽時,得到更多國人的加油,同
時讓所有台灣人可以透過任何平台,輕輕鬆鬆就能看到所有選手的比賽,隨時隨地幫選手
加油,但是非常可惜這次奧運國人沒有辦法欣賞到很多的奧運比賽,只有華視、公視有轉
播一些比賽,但是有一搭沒一搭的,要看到大部分賽事,要額外付費訂閱愛爾達或中華電
信的Hami,但也有網友抱怨,網球等部分比賽看不到,透過Hami看麟洋配等精彩賽事也是
一直「轉圈圈」。
葉元之表示,這次體育署已經補助8千萬給愛爾達,也就是說全民是有付費的,納稅人的
錢有進入愛爾達,但納稅人不見得都看得到比賽,這一點是不合理的。有人說愛爾達花5
億拿到轉播權,政府僅補助8千萬元不夠,他不是說愛爾達不對,營利的平台將本求利,
政府的角色是既然已經補助8千萬,代表政府是鼓勵大家看奧運,為什麼花錢還是讓大家
看不到比賽,這就是相關機制需要檢討討論的地方。
葉元之呼籲,政府在下次奧運或比較重要運動賽事,應該由國家直接出錢買下轉播權,奧
運轉播權大概5億左右,這5億不要當作支出,應該當作投資,比如香港、日本等國家,連
續多屆國家出錢買下轉播權,因為他們發現這筆錢投資下去,回收的效益是比較高的,不
管觀光消費或整體國人運動風氣,都得到很大的提升。
葉元之提到,台灣運彩公司貢獻運動發展基金已經超過400億元,若從裡頭拿5億出來去購
買奧運轉播權利,在提升運動風氣的同時,也可以刺激運動彩券的買氣,刺激周邊運動商
品消費、觀光等,這5億元會花的很值得,選手能得到更多關注,台灣的運動愈來愈發展
。
莊伯仲也說,希望四年後的洛杉磯奧運不要重蹈覆轍,記取前車之鑑。收看奧運轉播是對
奧運參賽選手最簡單直接的支持,但這樣最簡單的方式卻搞到民怨四起,連總統也出來關
切,歸根究柢是轉播權利金問題。
莊伯仲表示,基本上解方很簡單,政府要做更多,業界也要更團結努力,新加坡、香港、
中國大陸等地可以免費收看奧運,他們免費的前提是靠廣告及電子商務來填補。最好的方
式是合組聯盟,由某一家業者出面競標,除了政府補貼外,剩餘的費用由各家平均分攤,
是比較可行的。
賴祥蔚表示,奧運轉播不只是娛樂賽事的轉播而已,牽扯到政府重不重視,有沒有認真看
待全民運動。若轉播權由政府出面拿下,所有媒體都能參與各場賽事轉播,下次就可以呼
籲全民一起看奧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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