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LTN
2.記者署名: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去年所得差距6.12倍 4年新低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行政院主計總處昨公布「家庭收支調查」,二○二三年可支配
所得最高二十%與最低二十%家庭,所得差距六.一二倍、為四年最低,較上年縮小○.
○三倍,為六年來首度下降。主計總處官員表示,國內經濟持續成長、失業率下降,加上
政府普發現金挹注等,使得每戶可支配所得差距縮小。
每人可支配所得平均40.7萬 年增4%
最高20%每戶230.2萬 最低20%為37.6萬
根據主計總處調查,二○二三年全體家庭所得總額十三兆一六○八億元、年增四.三%,
每戶可支配所得平均數一一三.七萬元、年增二.五%,每人平均數四十.七萬元、年增
四%;若以中位數衡量,二○二三年每戶可支配所得中位數九十六.一萬元、年增二.二
%,每人中位數為三十四.九萬元、年增三.七%。
若按所得高低將戶數分為五組,二○二三年最高二十%家庭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二三○.
二萬元、年增二.六%,最低二十%家庭平均每戶三十七.六萬元、年增三%,所得差距
六.一二倍、年減○.○三倍,國際間最常用以衡量分配差距的吉尼係數為○.三三九、
微減○.○○三。至於每人可支配所得差距倍數則為三.八一倍、年減○.一三倍。
主計總處官員表示,台灣經濟持續成長、失業率下降、社會福利與政府補助對所得差距有
改善效果,去年政府移轉收支前所得差距七.四九倍,但社福效果縮小一.二二倍、租稅
效果縮小○.一五倍。
官員指出,去年政府移轉給家庭部門約七四○○億元,尤其普發六千元對低所得組影響較
大,低所得組只要增加一點,對倍數差距影響就很明顯。
5.完整新聞連結: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662147
6.備註:有政府好放心(′‧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