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今天來說說詐騙案為何打不下來
1.太賺錢了,不用說懂得都懂
2.國外詐騙,送回台灣辦不了
在國外犯罪,除非是重罪或跟我國高度相關的罪,不然台灣法院不能審判。
重罪是多重?
最輕3年以上,拍謝我國詐欺罪1年起跳,加重詐欺也一樣,台灣法院只能看著他們回來台
灣自由快樂生活,繼續努力下次在國外被抓到回來也沒關係,只要送回台灣又是一條好漢
,可
以繼續經營詐騙事業,就當逢年過節回台灣,還有專機可以搭。
是法院的錯嗎?
不是,刑法條文他媽這樣規定,法官依法審判,本來就不能判,不要再幻想包公鐵面無私
了。立法委員,立法院才是真正該負責的人,訂爛法律就算了,也不修正改善問題。
所以最後就有出現新聞,抓到台灣詐騙集團要送就送中國去,遣送回台灣跟無罪釋放一樣
。
3.台灣是洗錢天堂,國際不來處罰,政府就不動
台灣曾經被apg評鑑為加強追蹤國家,與阿富汗、緬甸等等獨裁國家相同,再爛一點就是
不合作國家,比如伊朗、北韓。
台灣搞到只要再沒有改善洗錢防制,國際貿易就高度可能會受限,比如資金匯出入、銀行
在海外的業務受到限縮、國人赴海外投資遭受嚴格審查等。所以政府在第三輪的評鑑前才
開始動,不然官員的資產移轉可能有危險(?
再說一個,阿扁有海外資產2008年被瑞士銀行凍結,當初還是瑞士主動發函給台灣辦事處
要求協助調查,然後2019年瑞士司法部再次來函詢問台灣審判的進度,11年了,其他國家
發現主動凍結,準備等台灣判決把錢還台灣,結果等到別人來函問一下你們到底怎麼搞的
11年搞不定。
政府搞東搞西,其實搞死銀行而已,上週不是還有在怪銀行不擋匯款的文章,完全體現台
灣人巨嬰特質。自己被騙匯款怪別人,警察也去找銀行罵,你怎麼不報警處理!一般人匯
款銀行再那邊給我嘰嘰歪歪我馬上換一家,銀行是真的難做。
能夠解決問題的方法就是重罰那些詐騙集團,並且讓受害人自己負擔被騙的風險,政府不
要管一堆,你想匯款被騙你就去。很開心台灣兩點都不做,未來應該有機會看到台灣只剩
兩種人,一種是騙人的,另一種是被騙的。共勉之
來自總圖的小法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