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高虹安誣告翁達瑞判刑10月 北院:明知論

作者: yushenglu (我愛莊小米)   2024-08-21 11:47:35
高虹安誣告翁達瑞判刑10月 北院:明知論文確有大幅抄襲還告人
自由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新竹市長高虹安,前年選舉期間為了自己的辛辛那提大學博士
論文是否有抄襲,控告旅美教授翁達瑞(本名陳時奮)加重誹謗,檢方將翁達瑞處分不起訴
確定後,翁達瑞自訴反控高虹安誣告,台北地院今認定高虹安構成誣告罪,判處10月徒刑,
合議庭認定,高虹明知她的博論有大幅抄襲情事,有使翁達瑞刑事處分的直接故意與意圖,
成立誣告罪。
高虹安發聲明︰深感遺憾 將提上訴
高虹安稍早也發出聲明回應表示深感遺憾,將提上訴:「本人當年提告陳時奮先生時,並未
憑空捏造事實或證據,無論是美國校方兩度給予學術論文無不當之函文,或資策會110年已
啟動內部調查並回覆本人『無智財權違法』,這些證據並經法院採為資策會自訴案不受理判
決之證據,足可證明本人並無誣告之故意,更無捏造事實或證據。對於與誣告罪成立要件相
悖的判決,本人深感遺憾,並將提出上訴,謝謝各界關心」。
誣告罪的法定刑度為7年以下有徒刑,是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必須入獄,雖可聲請易服義務
勞動,但決定權取決於執行檢察官准否。
判決理由指出,高虹安明知她的博士論文,是有抄襲她於資策會任職期間,與2名同事和指
導教授李傑等4人合著的期刊論文,高虹安卻因見到翁達瑞陸續於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間
,在臉書發文質疑她的博論抄襲,對她的新竹市長選情不利,而於2022年8月26日,對翁達
瑞提出加重誹謗罪告訴。
合議庭審酌卷內相關證據資料,「比對高虹安博士論文和期刊論文,確有大幅抄襲之情事」
,為高虹安所明知,卻仍控告翁達瑞,北院因此認定高虹安有使翁達瑞受到刑事處分的意圖
及直接故意,成立誣告罪,量處徒刑10月。
翁達瑞於2022年4月及8、9月間,在臉書粉專貼文指出,高虹安的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博士論
文,引用大量資策會的2篇期刊論文卻未引註,被辛大指導教授除名、未列入其學術履歷,
高虹安認為所述不實,控告陳時奮涉加重誹謗罪。
北檢將翁達瑞處分不起訴確定後,翁達瑞向北院提出自訴,反控高虹安誣告罪,北院今認定
高有罪,判刑10月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資策會也有提刑事自訴,控告高虹安涉違反著作權,北院認定已逾追訴期限,今年7月26日
判決自訴不受理。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775429
https://reurl.cc/VM1dGY
備註:
說你抄襲就抄襲
我還認識一個推老太婆下海 還強姦母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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