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uiswei1986 (禪寶寶)》之銘言:
: 台灣司法真的已死,
: 誣告罪這麼容易成立的嗎?
: 誣告是指高去捏造完全不實的東西,
: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
: 陳有沒有臉書上面發文說高抄襲?
: 高當然有權去認為他不實誹謗,
: 當然多半法院會認為有所本所以誹謗不成立,
: 但是陳發文說高抄襲這就是明確事實,
: 不是高捏造出來的東西,要誣告什麼?
: 我真的不知道塔綠斑有多少法盲,
: 要繼續這樣搞真的沒關係,
: 我們就看死忠仔到底還有多少,
: 反正如果死忠仔真的就是大多數也不會醒,
: 台灣也差不多該亡了。
https://www.atanews.net/?news=91174
來來來 大家來看看還有誰當初被高虹安告的
目前看起來 至少有鏡週刊和其記者
如果陳時奮的案子 告高虹安可以勝訴
那麼這些人 應該也可以預期會勝訴
一般誣告罪 追訴期20年 所以還在範圍內
另外一般誣告罪 乃一告一罪
雖然是公訴罪 但仍可自訴
之前的受害者們 可以去按鈴申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