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ARUTO (鳴人)》之銘言:
: 這麼說好了
: 當一件論文沒有被認定是抄襲
: 而某人到處說論文是抄襲的,讓作者去控告那個某人誹謗
: 法官判誹謗不成立就算
: 結果某人控告作者誣告卻成立了
: 理由是作者明知道自己抄襲卻還是告對方誹謗???
: 什麼時候法官可以自己認定論文是不是抄襲的?
在制度上, 台灣的法官無所不能,
雖然大部分的法官會謙遜、交給別人去比對、教授表示意見之類的,
但沒規定一定必須如此.
所以當台灣法官「使命感」很強時,
要認定台灣的太陽有3顆、屬於3體天體運動的世界,
然後做為判決的基礎時,
除了上訴, 別無他法。
你還得運氣好, 不會再遇到有使命感的法官.
活該, 2016 2017 在講司法改革、在講陪審制、在講法官權力太大時,
你你你你你, 幾個人關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