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高虹安誣告案: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

作者: rock720429 (可愛動物,勿摸!!)   2024-08-21 17:46:34
※ 引述《lovesinker (愛情伸卡球)》之銘言:
: 重點根本不是有沒有抄襲
: 誣告成立的要點是無中生有 憑空捏造 跟內容對與錯無關
: 假設你沒罵過我 我沒事跑去告你 我就是誣告
: 假設你罵過我醜 就算我不是帥哥 我一樣可以告你誹謗 至於誹謗成不成立 要看法官怎

: 判
: 就算法官也覺得我超醜 頂多是誹謗不成立
: 也不能說我誣告 「因為你真的罵過我」
: 你罵的對或罵的錯 頂多影響誹謗成不成立
: 不能影響我誣不誣告 「因為你真的有罵過我」
: 沒有那種「我明知自己很醜還跑去告你誹謗」
: 這種例子
: 當然那是以前啦
我想問:
台灣是不是從今天開始,上法院不用提供攻防證證據,只要準備黨證就可以來?!
反正法官也不是看雙方證據判案,是看當權者喜歡誰、討厭誰來…
另外,既然臺灣已經邁向一黨專政的獨裁國家,那是不是回歸紅色祖國也不錯?
反正政府幹的事情差不多,人多土地大可以貪污更多
柯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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