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高虹安誣告案: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

作者: devidevi (蜜蜜)   2024-08-24 09:31:30
※ 引述《cutbear123 (皇帝熊)》之銘言:
: Claude sonnet:
: 根據判決書內容,法院認定高虹安犯下誣告罪,主要理由如下:
: 1. 高虹安的博士論文確實大量抄襲期刊論文,且未適當引註,構成學術上的抄襲行為。
哪個學術上認為是抄襲
: 2. 高虹安明知自己的論文有抄襲問題,但仍對指出此問題的陳時奮提出誹謗告訴,構成誣告
: 。
如果1不成立,2自然不成立
: 3. 高虹安提告的動機是為了選舉利益,意圖製造寒蟬效應,阻止他人繼續討論其論文抄襲問
: 題。
這理由沒意義,跟抄襲無關
: 4. 雖然學校人員曾表示高虹安的論文無問題,但法院認為這些說法缺乏可信性,不足以改變
: 高虹安明知抄襲而仍提告的事實。
就算學校認為沒抄襲,法院也不採信
: 5. 高虹安犯後態度不佳,否認犯行,未能正視自己的錯誤。
這點才是判10個月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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