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張雄風
3.完整新聞標題:
跨性別女免術換證勝訴 伴盟:重視性別人權
4.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6日電)伴盟今天表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跨性別女性宇萱
毋庸提出手術證明即可申請變更戶籍登記性別,是一個重視性別人權的國家應有的答案;
並呼籲行政機關還給跨性別公民性別自主的權利。
赴戶政事務所申請男變女遭拒 跨性別者興訟勝訴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盟)今天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日就伴盟
律師義務代理宇萱案宣判,該案原告即跨性別女性宇萱全部勝訴,毋庸提出手術證明即可
申請變更戶籍登記性別,這已經是目前所知第5個勝訴判決,也是訴訟時程最長的一件。
伴盟說明,109年11月20日國際跨性別追悼日當天,伴盟律師就陪同宇萱前往台北市中正
區戶政事務所遞交申請書,主張性別變更應強制手術的內政部函釋違憲,戶政機關應參考
宇萱所提交2張性別不安診斷證明而同意宇萱變更性別登記。
後續因中正戶政仍要求宇萱應提出手術證明,才能變更性別登記,故伴盟義務律師協助宇
萱提起訴願、訴訟,持續主張強制手術違憲。受理宇萱案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110年12
月2日裁定停止審判,依當時法規聲請釋憲。
因歷經憲法訴訟,導致宇萱案雖然是伴盟免術換證影響性訴訟最早提起者,但卻等到已累
積數起免術換證勝訴案例的現在,才收到勝訴判決結果。
伴盟轉述,在近4年的訴訟歷程中,宇萱認為在漫長的時間裡與體制抗衡是件很困難的事
,在今天獲知勝訴判決結果後,覺得既真實又虛幻,這一次的勝訴,讓她覺得這個痛苦的
循環似乎看到了一個盡頭,失去的那些年與經驗,好像都有所補償了。
伴盟律師團召集人、也是本件的訴訟代理人許秀雯律師表示,今天這個勝訴的結果,是一
個重視性別人權的國家應有的答案;伴盟期望這件事不應委諸司法持續做個案處理,行政
機關應停止怠惰,儘速變更違憲違法的函釋見解,還給跨性別公民性別自主的權利。(編
輯:李亨山)113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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